2025年5月6日 星期二

【性平宣導】為強化兒少性影像安全,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特製宣導圖卡,請全校師生廣為宣導運用。

 一、依本府警察局114年5月2日北市警婦字第1143013698號函

辦理。

二、本案緣起係因兒少性影像案件常由學校人員第一時間知

情,俾在案件發生時予以被害兒少協助及適當處理,該局

針對校方知悉兒少性影像案件處理注意事項、法規規範及

求助管道,製作兒少性影像安全宣導圖卡(如下圖)。

三、請各校(園)積極向親師生宣導,並列入每學期至少2小

時之12年國教議題融入課程,和教職員工增能研習,及每

學年對親師生至少3場次以上之宣導參考教材。

四、另考量幼兒尚處於性別認同階段,爰請教保服務人員於教

保活動課程設計,以教導幼兒建立正確防治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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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宣導】函轉為維護校園性別事件被害人知情權益,重申事件管轄學校或事件管轄機關接獲調查申請或檢舉,應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32條第1項規定,於20日內以書面通知被害人是否受理,請查照。

一、依教育部115年6月15日臺教學(三)字第1150050033號函辦理。 二、查旨揭情形相關規定如下 (一)性別平等教育法(以下簡稱性平法)第31條第1項規定:「校園性別事件之被害人、其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得以書面向行為人所屬學校申請調查。但行為人現為或曾為學校之校長時,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