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8日 星期三
2026年3月10日 星期二
【獎金競賽】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2026性別平等教育日《性平,別等》行動方案甄選活動實施計畫」1份,請貴校鼓勵校內學生踴躍投稿參加,並於115年4月30日(星期四)前完成投稿,請查照。
-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3月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55800729A號函辦理。
- 二、教育部自112年起定訂每年4月20日為「性別平等教育日」,115年推動主題為「認識及尊重多元性別」,為響應性別平等教育日,國教署特辦理《性平,別等》行動方案甄選活動,說明如下:
- (一)對象:本市高級中等學校及特殊教育學校學生,每人至 多報一件。
- (二)徵選內容及說明:以家庭或學校為主要執行場域,以個 人或2至5人團體進行報名,針對「性別平等GO!」、「打破性別刻板」、「促進多元尊重」、「數位世界的性平勇者」四大倡議面向,擇一進行方案之企劃書擬訂。
- 收件及徵選公告日期:
- 1.即日起至115年4月30日(星期四)止(一律採網路報名,逾時恕不受理,報名網址:https://friendlycampus.k12ea.gov.tw/gender?oid=28925)
- 2.甄選結果公布日期:115年5月29日(星期五),甄選結果上網公告。
- 3.投稿所需相關表件格式可至國教署性別平等教育資源中心網站之最新公告-2026性別平等教育日《性平,別等》行動方案甄選活動(https://friendlycampus.k12ea.gov.tw/gender?oid=28925)下載。
- (三)獎勵方式:
- 依評審成績,錄取特優乙組、優等2組、甲等4組、佳作8組,獲獎學生發給獎狀乙紙與稿費,指導老師獲頒獎狀乙紙。
- 建請學校辦理本活動有功人員依甄選結果予以敘獎。
- 三、本案收件方式、檔案參考格式等相關事宜,如有疑問請聯絡高級中等學校性別平等教育資源中心陳小姐(04-7552009 分機812);電子郵件:gender@mail101.nhes.edu.tw。
2026年2月23日 星期一
【活動宣導】為修正本局115年度「女性科學日『科研.女力.新視界| 女力科創 耀眼未來』」性別平等教育宣導資訊一案,請查照。
- 一、依據本局115年2月10日北市教學字第1153040213號函(諒達)辦理。
- 二、前揭函文中說明三(三)1、原載活動地點誤植為「天文館」,茲更正為「新竹巨城購物中心廣場」,並修正活動資訊如下:
- (一)2026科學女力-結合清華大學辦理科學市集:時間:115年3月7日(星期六)地點:新竹巨城購物中心廣場(科學嘉年華活動)
- (二)2026臺北科學日:時間:115年5月9日(星期六)地點:國立師範大學公館校區。
- 三、公文附件海報體驗活動誤植為2025臺北科學日,茲更正為2026臺北科學日。
2026年2月3日 星期二
2026年1月28日 星期三
2026年1月21日 星期三
【政策宣導】為貴校所屬人員納入本市校園性別事件調查人才庫,請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相關規定持續辦理,請查照。
- 一、依教育部115年1月15日臺教學(三)字第1150000652A號函辦理。
- 二、參照教育部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調查專業人員培訓及調查專業人才庫建置要點第8點規定,本部調查專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自人才庫移除:
- (一)自納入人才庫之日起,每三年未依第六點第二項規定參加精進培訓,或相關案例研討會。
- (二)自納入人才庫起每五年未有案件調查或處理任一申復案件。
- 曾為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或違反本準則第七條及第八條規定,經調查屬實之行為人。
- (三)經檢舉有違反客觀、公正、專業之原則,或有其他不適任情形,致其認定事實顯有偏頗,並由本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審查確認。
- 第九點第三項規定之情形。
- 三、爰請轉知貴校所屬人員(納入本市校園性別事件調查人才庫者),應依上開規定配合本市教師研習中心年度規劃之相關研習辦理,以維持其調查人才庫資格。
- 四、另為使學校妥善處理校園性別事件,性別平等教育法及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已明定相關規範,學校於發生相關事件時,應依法定行政程序辦理,並不得以私下金錢和解或其他未循法定程序之方式處理。違反者,亦應依相關法律或法規規定移送權責機關議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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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教育部114年5月28日臺教學(三)字第1142802459號函及本局114年3月7日北市教學字第11430432481號函(計達)辦理。 二、數位科技發展日新月異,隨著科技的進步與普及,數位/網路性別暴力已是一個日益嚴重的問題,對受害者的身心健康和安全造成極大威脅。教育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