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4日 星期二

【政策宣導」有關桃園市政府拍製「場所主人看過來:性騷防治你有責」及「在場的力量:從旁觀到參與」2部宣導影片一案,請惠予協助宣傳,請查照。

 

  • 一、依據本府社會局115年4月2日北市社婦幼字第1150113676號函轉桃園市政府同年3月26日府社家字第1150077567號函辦理,並檢附本府社會局原函(含附件)影本1份。
  • 二、依性騷擾防治法第7條第1項至第3項規定:「(第1項)政府機關(構)、部隊、學校、機構或僱用人,於所屬公共場所及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採取下列預防措施,防治性騷擾行為之發生:一、組織之成員、受僱人或受服務人員人數達十人以上者,應設立申訴管道協調處理。二、組織之成員、受僱人或受服務人員人數達三十人以上者,並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且公開揭示之。(第2項)政府機關(構)、部隊、學校、機構或僱用人於前項場所有性騷擾事件發生當時知悉者,應採取下列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並注意被害人安全及隱私之維護:一、協助被害人申訴及保全相關證據。二、必要時協助通知警察機關到場處理。三、檢討所屬場所安全。(第3項)政府機關(構)、部隊、學校、機構或僱用人於性騷擾事件發生後知悉者,應採取前項第三款之糾正及補救措施。」,合先敘明。
  • 三、為擴大性騷擾防治宣導效益,並促進相關防治觀念之推廣,桃園市政府提供旨揭影片供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結合所轄機關、學校、公共場所、教育訓練及各類宣導場合,依實際需求多元運用;影片以「安心五招(教、申、貼、訂、揭)」為預防機制,及「應變五步(安、申、證、警、檢)」為應變流程,讓「安全」成為場所空間管理的一部分;另為提升民眾了解「旁觀者介入」之行動精神,透過「3D行動策略」-Distract(轉移焦點)、Delegate(尋求協助)、Direct(直接介入),具體示範民眾如何在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採取行動。
  • 四、旨揭影片閱覽及下載連結說明如下:

【政策宣導」檢送本會辦「『打破孤立,讓理解成形』丹寧日共創展」海報乙份,誠邀貴單位參與觀展,及協助公告宣傳,請查照。

 

  • 一、本會自106年起,積極倡議「only YES means YES 沒有同意 就是性侵」核心理念,致力於破除責備被害者之迷思,每年4月持續透過系列活動,凝聚社會反性暴力之共識。今(115)年本會以「停止影像性暴力」為主題,特規劃「『打破孤立,讓理解成形』丹寧日共創展」,誠摯邀請貴單位共襄盛舉。
  • 二、本展覽訂於115年4月25日(週六)至4月26日(週日),假「窩窩藝文空間」(臺北市大同區民生西路404號2樓)舉行。展覽規劃四大主題展區,包括「迷思拆解區」、「聲音故事區」、「議題理解區」與「行動出口區」,帶領大眾更進一步理解議題。
  • 三、隨函檢附『打破孤立,讓理解成形』丹寧日共創展海報乙份,敬請協助張貼宣傳。
  • 四、本案聯絡人:張瀞羽 電話:(02)2391-7133分機201。


2026年4月12日 星期日

【政策宣導」請貴校加強宣導學生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期間之性騷擾防範及自我保護措施,請查照並落實辦理。

  • 一、鑑於學生通學期間多搭乘捷運、公車等大眾運輸工具,尖峰時段人潮擁擠,易增加不當接觸或性騷擾風險,請各校持續強化學生自我保護意識與應變能力。
  • 二、依《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學校應落實性別平等教育,培養學生尊重身體自主權,並提升對性騷擾行為之辨識、拒絕及求助能力。
  • 請透過班會、朝會或課程融入等方式,加強宣導下列事項:
    • (一)辨識常見性騷擾樣態(如刻意碰觸、緊貼、偷拍或言語騷擾),並提高於人潮密集處之警覺。
    • (二)避免低頭使用手機或配戴耳機,儘量選擇明亮或靠近司機、站務人員之位置,並建議結伴同行。
    • (三)遭遇疑似性騷擾時,應明確拒絕並迅速離開,必要時向乘客、司機或站務人員求助,或撥打110。
    • (四)在安全前提下記錄時間、地點及特徵等資訊,並儘速向家長或師長反映,以利後續處理。
    • (五)鼓勵同儕適時提供協助或通報,建立互助支持之安全環境。
  • 三、請結合校園安全及性別平等教育,強化學生法治觀念與實際應用能力,並建立校內通報及輔導支持機制。
  • 四、請透過親師溝通管道提醒家長共同關注學生通學安全,並協助強化自我保護觀念。
  • 五、另請提醒師生及家長,相關事件應審慎處理,避免散播未經查證資訊或揭露當事人身分,以維護隱私與權益。

 

【政策宣導】檢送財團法人現代婦女教育基金會發起之2026年「打破孤立,停止影像性暴力」倡議行動相關資料,鼓勵師生踴躍響應丹寧日活動,請查照。

 

  • 一、依據財團法人現代婦女教育基金會115年4月2日現本部字第1150100027號函辦理。
  • 二、近年「創意私房案」、咖啡廳偷拍事件、狼醫持有大量病患私密影像等案件接連曝光,顯示偷拍行為日益氾濫,已嚴重侵害個人隱私與人身安全。
  • 三、該會為提醒社會影像性暴力之危害,辦理相關系列活動,敬邀各校協力宣傳:
    • (一)《Being There:惡意的總和》線上展覽匯集五位影像性暴力當事者的生命敘事,無論身處何處,皆能自在參與線上展覽。(連結:https://www.beingthere.38.org.tw/,建議以手機觀展)。
    • (二)「打破孤立,讓理解成形」─丹寧日共創展,時間:4 月25日至4月26日、地點:窩窩藝文空間(臺北市民生西路404號2樓)。
  • 四、另「國際丹寧日」為每年四月的最後一個週三,今(115)年為4月29日,活動旨在呼籲民眾穿上丹寧服飾,表達支持被害者及終止性暴力的決心,鼓勵學校可於課堂、學生集會時進行宣導,或規劃教職員工生於當天穿著丹寧服飾響應,一同倡議用支持取代批評,以建構友善性別環境,另響應「Stand by You .不讓你一個人」串聯行動,共同宣導影像性暴力防治之重要,串聯行動說明及相關素材,下載連結: https://reurl.cc/V2jrvA
  • 五、單寧日活動照片請上傳至雲端(https://reurl.cc/0mZMmK)(請各校以名稱建立資料夾上傳),成果亦可列入貴校性別平等教育日相關活動。

2026年4月9日 星期四

【政策宣導】函轉教育部開發「數位∕網路性別暴力防治案例沉浸式遊戲:《鍵盤戰青春》」教材,請轉知並鼓勵師生下載運用,請查照。

 

  •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4月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50030355號函辦理。
  • 二、為提升學生對數位∕網路性別暴力之理解與應對能力,教育部將校園中常見的數位∕網路性別暴力類型,包含「網路性騷擾」、「未經同意散布與性∕性別相關的個人私密資料」及「基於性別歧視或仇恨言論與行為」等,設計成3款遊戲。遊戲內容融合有趣的劇情互動與情境式挑戰,並藉由多重分支選項與不同結局設計,讓學生在遊戲過程中,了解事件可能的影響並學習適當之應對方式。
  • 三、遊戲教材已上架至教育部性別平等全球資訊網:「校園性別事件防治與處理」─「數位∕網路性別暴力防治專區」─「宣導參考資料」,下載網址:https://www.gender.edu.tw/web/index.php/m7/m7_11_02_01?sid=828,請轉知並鼓勵學校教師及學生下載運用。

2026年4月8日 星期三

【反毒宣導】檢送中華民國象棋文化協會「拒絕毒害.優質學習—第二十三屆春暉盃臺北市學生象棋錦標賽」競賽規程及校隊選拔協助辦法各1份,請查照。

 

  • 一、依該會115年3月25日象棋總龍字第11503251號函辦理。
  • 二、旨揭活動訂於115年5月24日(星期日)假本市信義國民中學活動中心舉行,請鼓勵所屬學生踴躍報名參加 ,詳細辦法請參閱競賽規程及校隊選拔協助辦法,倘有相關問題請逕洽該會聯繫窗口,電話:(02)23656585 游小姐、鄧小姐。


2026年4月6日 星期一

【政策宣導】檢附本會發起之2026年「打破孤立,停止影像性暴力」倡議行動相關資料,惠請協助轉知推廣,鼓勵師生踴躍參與響應,請查照。

 

  • 一、本會自 2017 年起推動性暴力防治倡議,至今邁入第10年。有鑑於近年創意私房案、台北咖啡廳偷拍事件、桃園狼醫持有大量病患私密影像等案件接連曝光,顯示偷拍行為日益氾濫,已嚴重侵害個人隱私與人身安全。
  • 二、每年四月最後一個週三為「國際丹寧日」,旨在呼籲民眾穿上丹寧服飾,表達支持被害者及終止性暴力的決心。今年本會以「打破孤立,停止影像性暴力」為主題發起倡議行動,敬邀 貴校協助宣傳本活動,邀請校內師生響應「Stand by You · 不讓你一個人」串聯行動,共同宣導影像性暴力防治之重要。串聯行動說明及相關素材,下載連結:https://reurl.cc/V2jrvA
  • 為提醒影像性暴力之危害,本會另辦理系列活動,敬邀貴校協力宣傳:
    • (一)《Being There:惡意的總和》線上展覽匯集五位影像性暴力當事者的生命敘事。無論你身處何處,皆能自在參與線上展覽。線上展覽連結:https://www.beingthere.38.org.tw (建議以手機觀展)。
    • (二)「打破孤立,讓理解成形」─丹寧日共創展,4月25日至4月26日於窩窩藝文空間(台北市民生西路404號2樓)辦理,歡迎前來觀展。
    • 本會製作「有人在看,就有人受傷」教案,希供 貴校教師索取並自行辦理敎育課程及宣導推廣,讓師生更加認識影像性暴力帶來的危害。相關製作素材索取方式詳見:https://forms.office.com/r/igtGdVF85v
    • 性平丹寧日宣導計畫



【政策宣導」有關桃園市政府拍製「場所主人看過來:性騷防治你有責」及「在場的力量:從旁觀到參與」2部宣導影片一案,請惠予協助宣傳,請查照。

  一、依據本府社會局115年4月2日北市社婦幼字第1150113676號函轉桃園市政府同年3月26日府社家字第1150077567號函辦理,並檢附本府社會局原函(含附件)影本1份。 二、依性騷擾防治法第7條第1項至第3項規定:「(第1項)政府機關(構)、部隊、學校、機構或僱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