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文
2.檢核表
3.流程圖
4.校園性別事件經學校或主管機關調查屬實後,對不同身分之行為人懲處之參考流程圖
5.適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專任教師聘任辦法」行為人懲處之參考流程圖
6.適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行為人懲處之參考流程圖
7.適用主管機關所屬學校公務人員(行為人)懲處之參考流程圖
8.適用「高級中等以下學生」行為人懲處之參考流程圖(新增)
一、依教育部115年6月15日臺教學(三)字第1150050033號函辦理。 二、查旨揭情形相關規定如下 (一)性別平等教育法(以下簡稱性平法)第31條第1項規定:「校園性別事件之被害人、其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得以書面向行為人所屬學校申請調查。但行為人現為或曾為學校之校長時,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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