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活動及課程
1130419稻江護家響應性別平等教育日活動(112-2)
113-1師生性別平等教育活動及課程紀實
113-2師生性別平等教育活動及課程紀實
114-1師生性別平等教育活動及課程紀實
1150430稻江護家響應丹寧日宣導紀實
一、依教育部115年6月15日臺教學(三)字第1150050033號函辦理。 二、查旨揭情形相關規定如下 (一)性別平等教育法(以下簡稱性平法)第31條第1項規定:「校園性別事件之被害人、其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得以書面向行為人所屬學校申請調查。但行為人現為或曾為學校之校長時,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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