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4月22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5802359A號函辦理。
二、為讓學生瞭解性別平等教育之意涵,俾落實性別平等教育,該署性別平等教育資源中心以「性別與家庭」為主軸,設計學習卡、海報及推薦書單,鼓勵學校教師透過課程或班級活動向學生宣導。
三、請參酌網站所建置教學資源,作為性別平等教育議題融入教學及宣導所用:
(一)該署性別平等教育資源中心網站,連結。
(二)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全球資訊網,連結。
(三)推薦書單
(四)學習卡(如下圖)QRcode鏈結
一、依據本局114年1月15日北市教學字第1143032095號及114年9月24日北市教學字第1143099122號函續辦(計達)。 二、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簡稱性平法)第22條第1項規定,學校校長、教師、職員或工友「知悉」服務學校發生「疑似」校園性別事件,應立即通報學校防治...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