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3日 星期一

【性平宣導】教育局為強化校園性別平等之概念並落實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請學務、教務、輔導等處室依說明事項及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工作組織與職掌」督導所屬落實推廣及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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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宣導】重申學校人員若知悉疑似校園性別事件應即依規定向學務處辦理通報,倘有延遲通報,最高可處新臺幣15萬元罰緩,請查照。

  一、依據本局114年1月15日北市教學字第1143032095號及114年9月24日北市教學字第1143099122號函續辦(計達)。 二、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簡稱性平法)第22條第1項規定,學校校長、教師、職員或工友「知悉」服務學校發生「疑似」校園性別事件,應立即通報學校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