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8日 星期三

【性平宣導】檢送衛生福利部辦理「拒絕散布性影像一起shorts出來」創意短影音徵件活動簡章與活動海報各1份,請同學踴躍報名參賽。

 

  • 一、依據本府社會局113年9月10日北市社兒少字第1130140082號函,與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9月1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0100729A號函轉衛生福利部113年8月29日衛部護字第1131460892A號函辦理。
  • 二、因應數位/網路兒少性剝削案件逐年增加,各界高度關注網路性犯罪議題,立法院並於113年7月12日三讀通過「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修正事宜,於113年8月7日經總統公布施行,先予敘明。
  • 三、衛福部為強化上開防制條例修法重點「避免成為兒童及少年性剝削共犯、不應把兒童及少年視為性的對象」之防制宣導,辦理旨揭徵件活動,並將徵件時間延長至113年9月30日止,鼓勵教職員工生及家長踴躍報名;四、另並請各校協助積極宣導旨揭條例修正重點規定,以強化兒少權益之維護。
  • 五、檢送衛福部公文影本徵件活動簡章與活動海報各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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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宣導】函轉為維護校園性別事件被害人知情權益,重申事件管轄學校或事件管轄機關接獲調查申請或檢舉,應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32條第1項規定,於20日內以書面通知被害人是否受理,請查照。

一、依教育部115年6月15日臺教學(三)字第1150050033號函辦理。 二、查旨揭情形相關規定如下 (一)性別平等教育法(以下簡稱性平法)第31條第1項規定:「校園性別事件之被害人、其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得以書面向行為人所屬學校申請調查。但行為人現為或曾為學校之校長時,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