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1日 星期三

【性平宣導】響應本市113年度性別平等教育宣導月成果展,請全校師生踴躍參與觀展

 

  • 一、依據本市113年度性別平等教育宣導月「尊重性別 友善共好」成果展實施計畫辦理。
  • 二、為落實本市性別平等教育工作,建立無性別歧視與無暴力之校園環境,及啟發學生在性別與尊重中察覺性別平等,創造不同族群與性別間的對話空間,並表揚本市參與性別平等教育宣導月徵件比賽之優秀學生作品,本局辦理性別平等教育宣導月徵件比賽作品成果展。
  • 三、成果展資訊:
    • 活動時間:113年12月3日(星期二)至114年4月20日(星期日)。
    • 活動地點:臺北市立天文科學教育館2樓。(臺北市士林區基河路363號)
    • 活動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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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宣導】函轉為維護校園性別事件被害人知情權益,重申事件管轄學校或事件管轄機關接獲調查申請或檢舉,應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32條第1項規定,於20日內以書面通知被害人是否受理,請查照。

一、依教育部115年6月15日臺教學(三)字第1150050033號函辦理。 二、查旨揭情形相關規定如下 (一)性別平等教育法(以下簡稱性平法)第31條第1項規定:「校園性別事件之被害人、其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得以書面向行為人所屬學校申請調查。但行為人現為或曾為學校之校長時,應...